2017年株洲中考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

编辑:sx_qiyan

2017-04-26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中多样化发展,积极探索高中招生方式 多元化,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根据《株洲2017年中考招生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2017年株洲中考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三)坚持指标到校、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指标生计划分配

市教育局将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 30%分配城区 各初中,向薄弱学校倾斜。分配办法为:某初中毕业生参考人数 ×(某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总数/城区公办初中毕业生总 数),计算时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参与集团办学的公办初中 学校,在集团内,指标生招生按照集团办学招收直升生办法执行。 县(市)指标生分配办法参照执行。

三、志愿填报

指标生资格:在各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并在注册学校就读三 年,参加株洲市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填报指 标生志愿。 指标生最低控制线: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的初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等第不低于 5B。市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的初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等第不低于 3B2C。已被确定为自主招生和集团直升生的学生,其填报的指标生 志愿和其他录取批次志愿将无效。 (一)政策宣传 初中学校于 5 月初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宣讲指标生录取实 施办法,并在学校醒目处公布政策,确保所有考生和家长了解指 标生的招生政策。指标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指标生 计划,将被滚入常规招生划线计划。

(二)填报志愿

2017 年株洲市城区指标生实施网上志愿填报方式,具备填报 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在 6 月 1 日-10 日期间,登录株洲教育网(网 址:www. zzedu.gov.cn),点击 “2017 株洲市普通高中与中等 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页面,进入志愿填报系统。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只能填 报一个,考生也可以不填报指标生志愿。

四、指标生录取

7 月 5 日,确定指标生录取名单。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排序 规则对填报了指标生志愿的学生进行排序,按照各校指标生计划、 指标生最低控制线进行审核,确定指标生录取名单。 7 月 6 日,在“株洲教育网”公布指标生录取名单。已被录 取的指标生,一律不得放弃指标生录取,网上所填报的其他(民 办、省示范、市示范等)志愿无效,也不再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 录取。未被指标志愿录取的学生,将按流程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五、各县(市)指标生确认录取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表:2017 年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城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表

2017年株洲中考指标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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