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北襄阳高中指标到校推荐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编辑:

2014-05-23

4、学业考试确认录取。

预录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市统招办根据襄阳市区学生学业考试分数构成情况及襄阳四中五中、襄阳一中三中指令性计划,按照指标到校初中学校能够基本完成所分配名额的原则,分别划定襄阳四中五中、襄阳一中三中指标到校推荐招生录取确认分数线,各类预录生分别达到录取确认分数线的予以正式录取。未完成指标到校推荐招生分配名额的初中,其剩余指标调剂到统一划线(等)录取。正式录取的学生采取电脑派校的方式分别分配到襄阳四中或襄阳五中、襄阳一中或襄阳三中。

(三)各县(市)区一中指标到校推荐招生名额分配办法及录取方式,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须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市教育局审批方案,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市统招办不得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四)指标到校推荐招生录取结果的管理

1、全市指标到校推荐招生均在襄阳教育网(www.xfedu.cn)和各县(市)区教育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2、参加指标到校推荐招生录取的考生已经录取,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招生录取,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否则,取消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未被指标到校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其他形式的录取。

四、指标到校推荐招生有关要求

1、指标到校推荐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统招办组织实施,各地各校不得违规擅自组织招生。任何学校或个人违规与学生及家长签定的招生协议、招生承诺等一律无效。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指标到校推荐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班,明确责任。各初中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指标到校推荐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做好宣传工作,全市每一所初中学校必须将本方案张贴在校内公示栏和醒目地方,而且要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必须使初中毕业年级的全体教师、学生及其家长,人人知晓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按照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认真做好指标到校推荐招生的各项工作。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指标到校推荐招生报名。

4、各初中学校确定的预录生名单(附件四)和推荐生名单(附件五),必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于2014年5月28日前报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机构(市直初中报市统招办),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机构以校为单位审定,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于2014年5月29日报市统招办,同时报送Excel电子稿。

5、指标到校推荐招生录取的学生入高中后,与全市中考统一划线(等)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6、实施“阳光招生”。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初中要将招生政策、招生指标、推荐条件、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咨询与投诉办法、违规处理结果“七公开”,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举报电话:3532943,3511115;市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3617178。

7、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市教育局将严肃查处在指标到校推荐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的单位与个人。对违规学校的校长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的个人,启动问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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