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孝感中考高中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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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4

1. 201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统一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网上进行。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考试(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论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当中考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理科综合成绩、文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排序。

2.孝感市直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面向当地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

3.各高中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擅自超计划招生的,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指令性计划和择校生计划两种,录取时按照两个不同的招生计划形式分别录取。择校生计划数不得突破省规定的比例。

4.孝感高中、各县(市、区)一中指令性计划(含统一计划和分配生计划)不得录取在初中滞留四年和在我市各地学校的借考考生。孝感高中、各县(市、区)一中录取的分配生,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总分配计划数内由高到低排序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的30分。省市级示范高中,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中五个方面均达不到“C”和信息技术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普通高中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资格线下的考生。所有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学生。

5.第四批次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6.具有本市学籍、外地户籍或本市户籍、外地学籍的考生,以报名所在地基教科(股)认定的资格、按照报名所在学校进行录取。

7.“飞翔计划”招生。招生对象为农村户口且初中三年均在农村乡镇学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飞翔计划”的录取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县(市、区)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之后,“三限生”计划录取之前。“飞翔计划”录取,可以采取将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农村乡镇学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按照考生分数录取的方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飞翔计划”生源对象的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应以书面和网络形式,在学生所在初中和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未经公示或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能参加“飞翔计划”录取。

8.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对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高中学校先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负责。对具备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高中学校,应将其招生计划单列,数量控制在本校招生总计划的2%以内。特长生安排在统一划线之前录取,特长生按(中考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综合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校特长生的招生方案应于5月10日前通过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专业测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分数形式记录,各级招生考生机构要做好专业测试的监督工作。专业测试应在5月20日以前完成,并将专业测试成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成绩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逾期不报的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9.省内跨市(州)回孝感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此类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在外省参加中考的考生不能在我市办理普通高中录取手续。

10.录取新生名册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加盖录取专用章。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未报到的考生,学校应及时到市教育考试院注销其录取资格,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缺额情况,适时组织补录。中职学校在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高中学生时,要及时收集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补报名和录取手续。凡未经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一律不能注册。未注册的中职生,一律不能享受国家的资助补贴。

11.优录政策

(1)加分项目(需附原始证明材料):

①烈士子女可加20分。

②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农村独生女”可加10分。

③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农村“两女无儿户”可加5分。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不享受累计加分。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需附原始证明材料):

①初中阶段参加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参与、认可的学科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及小发明、小创造竞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②初中阶段参加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参与、认可的体育竞赛个人单项前5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和艺术竞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③初中阶段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具体指受到县(市、区)政府及以上表彰或被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的。

(四)考生档案

1.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考生档案包含以下材料:

①《孝感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②《初中学籍表》

③《孝感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体格检查表》

④《孝感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⑤《信息技术考核合格证》

⑥优录证明

往届毕业生(含社会青年)档案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2. 9月底以前,各录取学校应及时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中考考生档案。

以上就是关于2013年孝感中考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对正在面临中考的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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