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2013年招生基本原则

编辑:sx_hez

2014-02-24

兰考县2013年教育局招生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

兰考县2013年教育局招生基本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仍然采用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实施的办法。省教育厅负责确定考试方案、命制试卷和监督检查;县教体局负责指导和组织本地的学生报名、考务、阅卷和普通高中录取,各高中学校根据县教体局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报名、考务、录取工作。

(二)公开公正原则。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录取标准、录取信息、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咨询渠道等要向社会公布,并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三)正确导向原则。高中招生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此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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