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haoy
2014-03-07
河北中考信息:军人子女中考可享受降分或加分录取
近日,河北省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细则对军人子女在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享受的优待做出具体规定。
据了解,细则中所称军人子女,是指在河北省内接受教育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细则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细则规定,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细则规定,其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不高于10分的标准加分照顾录取,具体优待标准和办法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军分区(警备区)政治机关制定。
细则指出,优待标准所规定的中考“录取分值”,可以参照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的最低分数确定;享受优待的军人子女较为集中的地方,由省教育厅和省军区政治部根据实际协商确定。军人子女有其他优惠加分或者降分条件的,不再累计计算。
细则规定,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可以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
细则规定,军人因工作调动、生活基础变更等,其子女需要转学、借读的,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安排到相应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
细则规定,军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
据悉,军人子女中考享受中考优待,由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会同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
注:1、“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2、“平时荣获二等功”按照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
同学们还在看:
标签:河北中考信息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