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滨河中学规章制度

编辑:sx_baiw

201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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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办学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面向”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广东省的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推动教育观念、学校管理、教育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的全面创新和进步,争创一流特色学校;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以教育信息化带动学校教育现代化,抢占战略制高点,实现滨河中学跨越式发展,以人为本,五育并举,建设突出人文精神的校园文化场,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培养造就具有滨河品牌的大批创新人才。

第二条 学校办学目标为争创优质高效、民主和谐、雅致简朴、特色鲜明的示范性高中。

校训 立志高远 追求卓越

校风 文明守纪 高雅质朴

教风 精业敬业 科学严谨

学风 勤学好思 求实创新

第三条 德育目标:以学科德育和“两课”为基本途径,以活动育人和基地教育为主要途径,以班级工作和行为训练为常规途径等三大德育途径,以养成教育、实践教育、班会教育为主体的德育方法体系,构建以行为规范为表,以个性人格为里,以实践活动为径,以环境氛围为纬的立体化自主发展德育模式,为求德育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第四条 智育目标:初中学生应掌握必要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动手操作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掌握一些简单的科学方法。高中学生应掌握扎实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创造性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的思维方法。

第五条 体育目标: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培养学生掌握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养成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和体育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身体正常以育,增强学生体质。

第六条 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战略部署

1、2001年通过市一级学校评估,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达到市一级学校的较高要求。

2、2003年建成体艺特色鲜明,教育质量过硬,在深圳市有一定影响的学位。

3、2005年底基本达到广东省一级学校办学标准,力争通过省督导室评估和国家示范性高中的验收。

第七条 办学特色:形成具有立体化、自主化的德育特色,点面结合的体艺特色,高中一体化教学特色,教学、教研、科研三面一体教科研特色的优质高中。

第八条 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规范的汉语言文字,普通话为校园语言和教学语言。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为学承诺制;按精简有效原则,以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学校中层干部;逐步实行教职员工全员合同制和教师岗位聘任制以及首席教师制,末位待聘淘汰制和退养制。在校长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线负责、民主管理。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凡重大事项必须经学校支委会、行政会或校务公开委员会讨论。

第十条 学校以校级领导、教务主任、德育主任为核心,推行以年级长为中心年级负责制,以班主任为中心的班级负责制,以科组长为中心的学科负责制,建立科学清晰的层级责任体系。

第十一条 全校教职工以办学校为荣,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是灵魂,教育质量是生命,教改教研是关键,教师队伍是保证,管理机制是动力,教学设施是基础的观念,为实现学校的整体为学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学制、规模、招生

第十二条 学校学制:初中修业三年实施义务教育,高中修业三年,实施非业务教育。学校实行分层教学,分类推进;因材施教;全面提高的教学组织模式。

学校规模:初中每年级4个班,每班50人,初中三年共12个班,600人;高中每年级10个班,每班50,高中共30个班,1500人。全校共计42个班,2100人。

学校招生范围:初中面向罗湖区按地段招生,高中面向罗湖、福田两区招生。采取奖学金或免交学费等办法,吸纳特长生、特优生。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十三条 入学。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深圳市统一组织的升学考试,成绩达该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德育合格,符合招生条件,经市教育局批准录取,并按规定到校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即取得该校高中学籍。

应届小学毕业生在该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经区教育局批准录取,并按规定到校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取得该校初中学籍。

新生被录取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注册手续者,不保留入学资格。

初、高中新生均须有完整的原毕业学校学籍档案。

第十四条 学籍。学籍标志为:当地教育部门认可的升学报名表和深圳常住户口或就读证,有学籍并且学籍材料齐全,方可办理入学,取得正式学位。

1、深圳常住户口的新生录取后,已具有学籍,凭常住户口和本人常住户口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回校注册,成为我校正式学生,填好新学籍表,由学校统一发给学生证和学生手册。

2、深圳暂住户口的新生录取后,须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时间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中教科办好就读证,然后凭暂住证原件和暂住证复印件、就读证回校注册,成为该校正式学生,填好新学籍表,由学校统一发给学生证和学生手册。

3、新生被录取后,若未经学校批准而不按录取通知书的期限到校办理注册,则不予保留入学资格。如因病或特殊情况,须持经区一级医院或家长单位证明和个人申请及时到校办理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正式学籍。

4、新生入学后,经学校复查,如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招生录条件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取消学籍。

第十五条 转学。新生录取,经注册成为该校正式学生后,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一般不宜办转出转入手续;如有实际情况确须转学的,请于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既不办理,又无在学校有关部门备案转学的,后果自负。

1、转出:转往市内的初中学生确因房子搬迁或特殊情况随亲要求转学的,应持户口迁移证明和个人申请,或有关单位证明和家长申请,报班主任、年级长,在申请上加意见后到教务处办理手续。初一未编班的新生直接送校长室批准,接收学校加意见,再报罗湖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办理转出后,自动取消学位。

转往市内学校的高中学生,持有关证明和个人申请,班主任年级长加意见,高一未编班的新生直接送学校校长室批准,接收学校加意见,再报市教育局中小学处同意备案后,方可办理转出;如从该校转往职高中的申请书除了送市教育局中小学处加意见后,还应由市中专职教处同意备案,方可办理转出。办理转出后,自动取消学位。

2、转入:市内转入该校的初中学生,应持申请和有关证明和该校同意接收意见,转出学校批准转出的意见,原录取学校所属区和罗湖区教育局中教科均同意的转学申请,同时携带如下材料方可办理转入注册手续,填写新学籍表,取得正式学位。

①转学证、转学申请。

②区一级教育部门认可的升学报名表或当地教育部门认可的升学报名表、体检表。

③深圳常住户口本和本人户口复印件(或暂住证和就读证)。

④黑白照片二张。

⑤初中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表、评语。

⑥德育考核表。

⑦体育成绩合格登记卡。

⑧健康卡。

(初一新生或入学只有半个学年的免交⑤⑥⑦⑧项,但后者应附学期成绩证明、评语)

市内转入该校的高中学生,升中分数必须高于当年该校录取新生的最低分数线。于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到学校报名,经入学考试,根据学位情况择优录取后,学校有关部门在个人申请加具同意接收意见,原录取学校批准转出意见后,报市教育局中小学处同意备案(原已录入职业高中的转入我校的学生还须持申请获市中专职教处批准转出,报市中小学处备案)后,持如下学籍材料按规定日期到校注册。

①转学证、转学申请。

②市教育局中小学处认可的开学报名表、体检表。

③深圳常住户口本和本人户口复印件(或本人暂住证和就读证)。

④黑白照片二张。

⑤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档案(包括有德育考核表、成绩考试考查表、评语、体育合格成绩登记、健康卡、社会实践活动表、毕业鉴定、家庭情况调查表)。

⑥已参加省毕业会考的,同时缴交原会考成绩复印件,原学校和市教育局证明(外省市的应出具当地省市毕业会考办公室会考成绩证明)

(高一新生或入学只有一个学期的免交⑤⑥项,但后者应附学期成绩证明、评语)

市内转入的初、高中学生,注册时必须带齐所有学籍材料,如不能带学籍材料的请恕不予注册。

市外转入的初中学生,应持转学申请,于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到校报名,根据学位情况,择优录取后,由学校有关部门在转学申请上加具同意接收意见后,报罗湖区中教科备案,既可携带市内初中学生转入必须携带的学籍材料到校办理报名注册 ,填写新学籍表,取得正式学位。

市外转入的高中学生,应持转学申请,于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到校报名,经入学考试根据学位情况择优录取后,由学校有关部门在转学申请上加具同意接收意见后,报市教育局中小学处备案,即携带市内高中学生转入必须携带的学籍材料到校办理报名注册、填写新学籍表,取得正式学位。

省内转入的初、高中学生,注册时如未能及时带齐学籍,材料注册的,请于10天内补齐,省外的20天内补齐,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齐的,请及早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同意,方可酌情延交。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六条 考勤

1、学生请病事假须有家长、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经班主任同意方可;4—5天的由学生持有关申请,班主任加意见,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并备案;6天—10天的报政教处批准,由教务处备案。如不能及时书面请假的,应电话转告有关部门,事后补假。请假完毕,有备案的学生要到教务处销假,不销假者后果自负。请事假的超过一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2、高中学生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60节者,由班主任报政教处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100节者报政教处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150节者,报政教处后作自动退学处理,并由政教处正式通知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学生受学校政教处任何处分的处理报告,政教处应及时通知教务处在学籍备案,受过处分的学生有所转变后,由学生自己提出申请撤消处分,并及时通知教务处在学籍上备案。

第十七条 休学和复学

学生在校期间,因病或特殊情况必须休学一段时间,需持区一级医院证明、个人申请或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意见和教务主任审批后,再办好有关手续,由学校发给休学证。学生休学以一学年为期。到期不能复学,应提前请延期,经校长室批准,方可再休学一年。休学超过两年,自动取消学位。

因病或其他原因办了休学手续的学生,需要复学,必须提供学校休学证明、区一级医院病愈证明和个人申请,经校长室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并编入相应的年级。不办理复学手续而自行跟班的,后果自负。

第十八条 毕业和肄业

1、毕业。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按国家规定,修业期满,毕业会考各科成绩合格,体育达到锻炼合格标准,德育考核合格者,可凭学籍标志——升学报名表和深圳常住户口复印件或就读证,由学校统一送市教育局查验,合格后方可发给毕业证。毕业证由市教育局验印。

2、肄业。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但学科成绩不合格,经补考后仍不合格或德育考核不合格或学段体育不合格的,只发给肄业证。领取肄业证的学生,第二年可参加应届学生会考的补考,合格者换发正式毕业证书。领了肄业证须要换发毕业证的学生,请自觉及早到学校联系备案。以备在适当时间参加补考。

第十九条 留级与升学

有学籍的学生经注册取得正式学位成为正式学生后,才有资格与同级同学参加学段的升学考试。初、高中均不得留级,会考有不合格科目的高中学生,随班升级后参加下一学年该科会考补考。

第二十条 奖惩

德育考核良好以上,学年总评成绩各科及格,平均分高中75分以上,初中80分以上,身体健康的学生,经班主任评选、推荐、德育处批准,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发给奖状;某一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相应的表扬和奖励,三好学生每年评定一次。

对违纪、违法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高中学生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经报市教育局批准,可以饬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对受处分的学生,本着“治病救人”的精神,不得歧视,经教育在处分期满后确有悔改表现的,经讨论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开除学籍者除外)。撤销处处分的决定,须通知家长,并向师生公布。

第二十一条 备课、上课、作业、辅导

备课是教学工作的首要环节,是上好课,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每个教师必须以一丝不苟的态度做好这项工作。

要求:1、备课要做到“八备”,即备大纲,备教材,备教学目的、重点、难点

和教学过程,备教学方法及手段,备作业练习,备培养能力和提高素

质的措施,备渗透德育和美育措施,备学生实际。

2、校统一印发的备课纸,每学期装订成一本。

3、各科备课小组每月活动2—4次。

4、每学期由教务处和教研组各抽查一次教案,并作记录。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和重心,是学校向学生进行教育教学的最重要途径,也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一节好课的标准有以下15个要求:

(1)讲清重点难点;

(2)能讲与上课内容有关的广博知识;

(3)能吸引学生注意力;

(4)学生上课积极活跃;

(5)讲课有深度:

(6)及时总结重点;

(7)经常鼓励学生树立信心;

(8)平等对待学生

(9)能调动学生学习兴趣:

(10)适时提问启发思路;

(11)语言生动;

(12)讲课精练;

(13)讲课逻辑严密,反映知识内在联系;

(14)讲课内容与社会需要联系紧密;

(15)讲课语言语调准确。

要求:1、每学期全校举行一次(或一周)开放课,每学期各科组要推出数节

重点公开课,并进行评议研讨。

2、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8节以上,干部听课20次以上。

3、积极倡导和组织青年教师向老教师跟班听课

4、每学期举行六次“教学情况反馈”学生座谈会(分年级开),了解

学生尤其是学生对课堂教学的反映。

5、全校各班每天由专人及时填写班级日志,当日放学时交教务处。

6、要求教师积极采用电化教学手段,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要有一节课

在语言室上。

7、其它有关规定详见“课程计划规定”。

课外作业是学生课堂学习的延续,是巩固知识、发展能力的主要手段,教师必须认真抓好作业布置、批改和评讲指导工作。

要求:1、作业份量要适度,难易要适中,题目要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使学生可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2、各科作业应有适度的数量。语文科大作文每学期写8篇,语、数、英、理化和会考科目,原则上要求每课上完后均有作业,其它必修科目每周至少有一次作业。

3、教师必须按时收回和批改作业。一般情况下,作业必须在下次新课前批好发放。

4、重视作业评讲,及时进行指导,对作业无故缺交、缺题、抄袭、马虎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教育,并促其改正。

5、每学期由教务处抽查作业一次。“因材施教”是教学的重要原则之一。教师要“抓两头,促中间”,就必须重点抓好辅导。

要求:1、平时学生向教师提出问题,教师均应耐心细致地解答,诲人不倦。

2、早自习辅导,语文或外语教师必须按时到堂,由教务处检查记录。

3、对差生可在课外进行适当的补缺补差。

4、各学科都要有课外培优或兴趣小组,每学期开始定好计划,平时由各科组长和教务处检查落实。每月未上报活动记录,每学期写好活动总结。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教育、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核心,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学校培养目标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必须遵循下列四项主要原则:一是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立足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二是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循序渐进,巩固提高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三是思想品质教育与文化素质培养相结合;全面发展与培养个性特长相结合;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关心爱护学生,尊重依靠教师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教育工作以素质教育为主线,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坚持“德育为先,教学为中心,德、智、体、美、劳和谐发展”的方向,达到传道、解惑、授业、育人的目的。

第二十五条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并以目标为中心实施计划管理,规范管理和全员、全程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进行教育、教学工作。保证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课余和节假日不组织非毕业年级的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学校反对片面追求升学率,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反对违反教育、教学规律过度加重师生负担,坚决抵制违反教育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各种行为,依法治校,依法从教。重视开发活动课程。这是以学生自主参与活动为主的一类课程,主要包括文体活动、科技活动、班、团队活动、社会性实践活动等。各年级都将保证活动性课程时间,让全体学生分别参加各种活动。学校要建立合唱团、乐队、舞蹈队、美术书法、运动队等各种文艺和体育社团。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教师编制数额,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保质保量配备好各科教师。并努力通过教育引导,继续教育等渠道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二十八条 学校要重视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重视培养和锻炼学生的适应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以培养学生健康心理、良好意志品质和个性特长为目的的课外活动。要努力培养音、体、美的特长生,为他们成才打好基础。

学校要重视学生的卫生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识别和抵制不良侵蚀的能力,以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第二十九条 学校要重视教研教改工作,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和管理经验、管理技术、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并通过对传统教育思想、方法、模式以及落后管理手段的改革,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向科学化、现代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第三十条 考试和测验

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单元测验、期中考试和期末(学年)考试,单元测验由科任教师命题;期中考试由科研组或备课组命题;期末(学年)考试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命题。高中毕业班、高中非毕业班和初中毕业班分别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高考、会考或升学考试。

学校逐步建立按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不把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

第三十一条 校历

学校每学年(学期)根据《广东省全日制中学校历》和区教育局学期(学年)工作行事历制定本校校历,以提高学校工作的计划性和管理效益。

第五章 人事行政组织管理

第三十二条 编制

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每年核定的编制数(高中42人/班,初中38人/班),力求做到:

1、区编委下达的区重点中学校长与处室中层干部的配置数,中层干部配备做到合理、精干、高效。

2、立一支骨干齐备、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

3、各类职称人员比例,力求按区重点中学的配置职数,争取逐年实现。监于目前该校高级职数不足的现状,拟采用学校内部聘任的形式,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4、按省一级学校的要求,教学服务人员(含行政干部与职工)与班额所占比例,力求做到1:1。学校各处室(含电教、语音、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人员配备应合理,务实高效。

第三十三条 校长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外行使法人职权,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校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校长应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任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以此作为考核评价校长工作的重要依据。

校长由区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条件聘任。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育、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2、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增强内部凝聚力,组织好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和进修,提高教职员工素质,曾强敬业精神。

3、充分发扬民主,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作用,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要和党组织商量,并接受党组织对学校管理工作的监督。

4、全面主持学校工作。

(1)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各科教学大纲设置课程,安排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抓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研究教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和劳动教育工作,以及课外活动,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建立学生劳动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的基地。

(4)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增收节支,改善办学条件。支持总务工作为教学、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方向。严格管理学校经费、校舍和教学设备,搞好校园建设。做好安全保卫和消防督促工作,关心师生生活,注意保护他们的健康,逐步改善教职工待遇。

(5)配合党组织,支持和指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员和其它群众组织、团体开展工作,发挥他们在办学育人各方面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5、搞好公共关系,树立学校形象,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为学校的发展设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6、具体工作要求:

(1)主持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提交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2)制定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3)主持行政会议,部署工作。

(4)根据人事规章制度,聘用、调配教职工,做到量才使用,提名副校长人选,任免中层干部。

(5)审批校内各种奖励和处分。

(6)审批年度预算和决算,定期查阅财会帐目并向教职工大会报告。

(7)有计划地巡视各部门工作,协调处理各部门的工作。

(8)根据情况,担任一门课程。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5节。

第三十四条 教师

教师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教师应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明确教育思想,端正教学态度,关心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其主要职责是:

1、好功课。认真钻研学科的教学大纲,作好周密的教学计划,提出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具体要求。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根据课程任务和要求,结合学生实际,认真备好课、上好课,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因材施教,选择最佳教学手段,改进教法,加强实验、实习,培养学生熟练的技能、技术。注意检查分析教学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指导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考查学生学习成绩。认真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

2、护学生。教师必须对学生全面负责,管教管导,教书育人。要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对中下层学生要有耐心、爱心,有针对性地加强辅导和思想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意赶走或侮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品质、行为习惯和高尚的思想情操。

3、为人师表。教师要以身作则,注意师表、师德、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教师要在思想品德、文化修养、言谈举止、仪容仪表、文明礼貌、生活作风、进取精神等方面,严于律已,成为学生的表率。

4、努力学习。教师要自觉地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理论政策水平,要刻苦学习专业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教学水平和能力,还未达到学历要求的要通过自学或进修,力争达到规定的文化水平。不能满足现状,要认真总结自己的教学实践经验,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以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的需要。

第三十五条 班主任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其基本职责是: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年级管理目标,结合本班学生实际,制定班工作计划,德育处要审阅。

2、认真抓好班级日常管理中的8项工作。

①考勤。按学校《考勤制度》严格学生考勤的管理,考勤记录要真实。对迟到、旷课者,应及时教育,并与家长及时沟通情况。

②穿校服。按学校要求,学生每天要穿校服,对不穿校服者要进行教育。

③早操。班主任,每天要按时到场检查学生早操情况,并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保证早操质量。

④早(晚)清扫及保洁。班包干区清必须在早上7:10前完成。课室清洁,在下午放学以后开始。中午(中午2:10前)包干区及课室要进行保洁,班主任要认真管理实施。

⑤课间。抓好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对损坏公物、在走廊或课室打球、追逐打闹、乱丢垃圾等不良行为进行及时教育,并作情况记录,作为学生的考核内容。

⑥眼保健操。班主任要懂得眼保健操的准确穴位及正确做法,配合科任教师抓好眼保健操工作。

⑦体育活动。每次参加并协同体育老师组织指导本班学生体育活动。

⑧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确保学生安全。

3、经常与科任老师联系,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了解、分析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协调各科措施,不断提高本班学习成绩。

4、认真贯彻《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并协同体育老师和校医,做好有关工作。

5、认真上好班会课。采用各种形式,组织好每周一的班会课。每个学期精心设计两次质量较高的主题系列活动,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启发性的有机结合,并做好活动记录。

6、组织和指导班委会工作,指导共青团和少先队开展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教育活动,注意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能力。

7、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每次接任一个班,在一学年内要对全班学生普遍家访一次。每学期至少二次家长会。和家长一起,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的分析工作和教育工作。

8、按照学校安排,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军、学农、公益劳动、社会调查以及学校举办的各种校园文化活动。

9、教育学生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加强校园管理,树立优良校风作出贡献,让学生在参与管理中受到教育和锻炼。

10、学期写好学生评语,评定学生操行等级,组织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各类积极分子。组织学生写好学期个人小结。按照要求认真填好学籍卡(册)。

11、每学年做好班主任工作书面总结(或交一篇德育论文)。

12、班主任交班时,要向接班的班主任详细介绍班级情况,并移交学生籍册等有关资料。

13、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关于收费的规定,未经校长批准,不收学生一分钱。

第三十六条 教务处主任:

教务处主任是教务处的负责人,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和教务方面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副主任分管其中部分工作。

1、协助校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完成中学教学任务。协助校长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并经常检查,定期总结。

2、组织和领导教务人员做好本职工作,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提高办学效率。

3、会同教科研室主任协助校长选配各学科教研组长、各年级备课组长,审查教研组、备课组工作计划和教师的教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会同教科研室召开教研组长、年级备课组长例会。

4、全面了解教师的思想状况、业务专长、教学水平和健康状况。会同教科研室主任、德育处主任确定全校教师的任课安排和班主任人选,报校长审批。

5、编排全校作息时间表和全校授课时间表。

6、经常深入课堂和教研组,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法和科组教研活动情况。

7、组织好每学期的教师任课情况和学生问卷调查工作,及时统计总结和反馈调查结果,做好调整和协调工作,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教学效果。

8、组织好全校教学观摩课活动,为教师提高教学业务水平创造相互交流的机会。

9、会同教研室做好每年一次的全校教师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及论文集编辑工作。

10、教研室做好学生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的组织及教务工作。

11、领导并组织做好因事、因公、因病的教师的代课、调课的安排,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12、组织和领导期中、期末、中考、会考和高考的考务工作,每次考试后做好成绩统计,及时分析、总结、反馈,提高教学质量。做好上级招生部门组织和领导的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各类社会性的考务工作。

13、负责指导做好教师的考勤、考绩工作,建立教师的业务档案。

14、领导、组织管理好学生装的学籍、招生、编班、考勤、成绩、考核、升留级、休学、退学、转学、毕业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学籍档案。

15、组织学生劳动技术教育课和第二课堂活动。

16、加强对图书室、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和电教室、电脑室、语音室、油印室等的管理,切实保障为教学服务,加强电脑操作人员防病毒意识的教育。

17、资料、试卷的油印工作,适度控制油印量,做好保密工作。

18、评价教研组的工作,推广先进科组的活动经验。

19、写好学期、学年教务工作总结。

20、一般情况下,担任一门课程,每周不少于4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第三十七条 总务主任:

在校长直接领导下,遵照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负责总务工作,为教学和师生员工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和领导本处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好后勤队伍的培训和评估工作,团结全处室同志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一道搞好后勤工作。

2、负责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和学校领导的指示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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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决议,并做好请示汇报工作。

3、制订本处室长远工作规划和短期的工作安排,学年和学期的工作计划,定期总结工作经验教训,负责制订本处室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4、协助校长负责全面规划学校的基建、校舍维修、环境净化、美化、绿化、教学用房的调配使用,以及校车的调配使用。

5、切实保证教学物质设备和生活设备的供应,管好、用好水电。保证日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6、关心搞好师生员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努力办好食堂,达到管理育人,环境育人的目的。

7、经常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勤俭节约,爱护校园校舍,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及做好防火工作的教育。

8、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及时处理总务处的日常事务及重大事务。

9、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要坚持原则,坚持制度,认真负责做好总务工作。严格监督各部门、处室、年级级、教研组班主任收费情况,禁止乱收费。

第三十八条 校长办公室主任:

校长办公室是协助校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在校长指导下,负责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校长的指令。

1、协助校长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令。

2、协助校长处理学校日常行政事务。

3、安排学校的工作日程,负责行政会议记录。

4、认真执行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办理教职工的调动转正、定级、晋升、考核、职务评审、退休、退职等工作。

5、为教职工、学校有关部门出具有关证明。

6、做好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负责学校行政方面的各类报表,统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8、一般情况下,担任一门课程,每周不少于4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

第三十九条 德育处主任

1、在校长的领导下,根据学校的学期工作要求,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做好计划的落实工作,期末写好总结。

2、每月制订德育工作计划,安排具体日程,组织德育工作人员及年级长实施。

3、协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组织班主任学习、做好经验交流和总结工作。组织和督促班主任、任课教师贯彻《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指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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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开好家长会。

4、对班主任的思想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评定,每学期填写一次考核表,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

5、会同教务处、总务处搞好学风、班风的检查评比工作。

6、负责“三好学生”、“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表彰工作和对学生的纪律检查和处分。

7、组织和安排好校周会、升旗仪式和班会活动,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教育。

8、指导班主任组织好各班的课间操和课外锻炼活动,并进行检查,配合教务处搞好第二课堂,协助教务处抓好劳动技术教育。

9、抓好毕业班学生的政审工作。

10、一般情况下,担任一门课程,每周不少于4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

11、协助校长落实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协同派出所做出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四十条 党组织

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对学校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党组织应充分发挥自己的政治优势,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开展工作,做到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十一条 团、队组织

要高度重视学校中共青团和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参与公益活动、有益于身心健康活动和自我管理活动中的组织作用。

第四十二条 教代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教工会)是群众性的组织,是实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的重要组织形式。校长要十分重视发挥教代会(教工会)在办学育人中的积极作用,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六章 校产、经费管理

第四十三条 学校财产属全民所有。为加强管理,总务应对学校财产进行造册登记,并制定出校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十四条 学校公物实行“保管一把锁”的制度,公物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学校财产使用情况,发现损坏要及时进行维修,发现流失要立即追回,学校实行公物使用、保管责任制。师生借用公物要办理借用手续,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者,除进行思想教育外,还要加倍赔偿。

第四十五条 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坚决反对和制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第四十六条 学校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要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师的福利待遇。同时,要坚持开源节流,管好用好教育经费。

第四十七条 学校在接受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资助学时,必须履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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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并做到专项入帐,专款专用。

第四十八条 学校将从实际出发,制订奖教学条例,并根据财力开展奖教、奖学活动,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经费、要建立和健全“一支笔审批”的经费管理制度,经费的预算和结算应提交学校行政会议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1999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试行二年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正式实行。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教职工代表大会。[4]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深圳滨河中学规章制度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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