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2011-04-14 13:37:15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将在9月17、18日举行,为方便大家备考复习,威廉希尔app 物业管理师考试频道特为考生朋友搜集整理2011年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综合能力》考试大纲,小编祝愿大家一切顺利!

第六章 法律知识与应用

(一)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及效力、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物权法、法律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责任、服务合同等知识在物业管理中应用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法人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无效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种类和法律后果,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制,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诉讼时效,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物业管理法律事实。

熟悉:合同法基本知识,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基本原则,所有权的性质及权能,相邻关系,善意取得的条件,担保物权的作用和性质,抵押权的效力和实现,留置权产生的条件,物业所有权的内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制度,物业服务合同。

了解:法的特征,法的分类,法的制定,法律渊源,法的实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承诺的有效要件,抗辩权,要约,要约邀请。

(三)要点说明

1.法的特征

2.法的分类

3.法的制定

4.法的实施

5.民法的调整对象

6.民法的基本原则

7.民事法律关系

8.民事主体

9.民事法律行为

10.民事权利

11.民事责任

12.诉讼时效

13.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14.违约责任

15.合同的解释

16.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及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

17.物权与所有权

18.善意取得制度

19.相邻关系

20.共有

21.用益物权

22.担保物权

23.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24.物业管理法律责任

25.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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