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报告与请示的写作
一、报告的写作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一)报告的类别
1、呈报报告
这是直接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报告。根据具体内容和性质又可分综合报告与专题报告两种。
①综合报告 是向上级汇报本单位本部门一个时期内全面工作或几个方面工作的综合情况,往往有一文数事的特点。例:《关于××市九五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专题报告 是向上级汇报某项工作、某个问题或某一方面情况的报告,往往有一事一报、迅速及时的特点。例:《关于元旦春节市场安排情况的报告》。
2、呈转报告
这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并请求将该报告批转有关部门或地区执行的报告。例:林业部《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报告》。
3、回复报告
这是用于答复上级的询问或汇报所交办事情办理结果的报告。答复报告往往是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答复,对一般性事项用函作答即可。例:××市民政局《关于拥军优属情况的报告》是“八·一”建军节前开展专项活动的回复性报告。
(二)报告的写法
1、标题
报告标题通常由事由和文种组成。
2、主送机关
报告主送机关应是发文机关的直属上级机关。
3、正文
正文由报告缘由、报告事项、报告尾语三部分组成。报告缘由主要交待报告的起因、理由或注明目的、意义等,是正文的开头;报告事项即正文的主体内容,如基本情况、措施与办法、成效与问题或者是经验与教训、意见与建议、打算与设想等;报告尾语根据类别而定,呈报性报告往往以“特此报告”或“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等语作结。呈转性报告则会提出“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的要求。
4、落款
正文结束,在右下方署名署时并盖公章。
二、请示的写作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
(一)请示的类别
1、请求指示
如对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指示等不甚理解;对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或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依据原先规定难以处理;平行机关间对某一工作发生意见分歧无法统一,需要向同一上级机关请示作出裁决等等,这些都属于请求上级指示的政策性请示。例:《关于确定××市高校行政级别的请示》。
2、请求审批
对涉及经济、编制、物资、人事等下级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不能决定或解决的;对本单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统一规定执行需变通处理的,这些都属于请求上级审批的工作性请示。例:《关于××建设项目需用资金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