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件式“公文的格式变化
1、尺寸的变化
上行文:凡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也就是说发文机关红头上边缘至上页边为37十80=117mm。
下行文:凡用于平行文或下行文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也就是说发文机关红头上边缘至上页边为37+25=62mm。
2、各标识中部分要素变化
发文字号:凡是上报的公文,发文字号一律在红线上方左侧,左空1个字,签发人右空1个字,发文字号与签发人同处在红反线上同一行。
3、增加的要素标识
①新标准中增加了发文的保密期限,按照国家保密局的要求,在密级后标注保密期限,中问用“实心五角星“隔开。如“绝密空一个字实心五角星6个月“。根据国家机密保密期限规定,如不标识保密期限,就等同于“绝密“为三十年,“机密“为二十年,“秘密“为十年。
②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性公文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4、公文格式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上行文的标识位置及文头。
②上报公文必须注明签发人或会签人姓名。
③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外都应加盖印章。
④联合上报公文,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⑤除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外,任何公文的落款处不落发文机关名称,下发的公文标题一般冠发文机关名称。
⑥公文中不得出现空白印章(指三个以上联合行文)。
⑦印章要与正文同处一版面,如不处在同正文一百,应采用缩短或加宽行距、字距办法解决,不得使习“此页无正文“字样。
⑧公文如有空白页,不标页码。
三、特定公文的格式变化
1、信函式公文格式
发文机关标识用全称,但不加“文件“二字,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土页边的距离为30mm,用红色小标宋体字(20mnm×14mm),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 处,为一条文武红上细下粗,两条线均为170 mm,每页排22行,每行居中排28个字,首页不显页码。其他各要素的标识方法均同“文件式“公文格式标识发文文号、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标识在红线下右或左项格标识。
2、命令格式
发文机关名称加“令“组成,不能用简称,用红色标识。命令标识上边缘距版心边缘为20mnm,下边缘空2行居中标识令号〈用黑体字〉,令号下空2行标识正文;正文下空1行右空4字标识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右空2字标识签发人职务。签发人签名章下空1行右空2字标识成文日期。其他要素均同“文件式“公文格式相同。
3、会议纪要格式
发文机关用红色小标宋体字,位置用“文件式“发文机关标识方法一样,即距版心上边缘25mm,不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