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机动车驾驶证(又称驾照)是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签发的,驾驶人取得可以在全国道路上驾驶准驾车型的民用机动车资格的技术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又称驾照)是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签发的,驾驶人取得可以在全国道路上驾驶准驾车型的民用机动车资格的技术证明。机动车辆是一种高速运行的交通工具,驾驶机动车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只有具备法定条件的人员才允许操作这种交通工具,为了从法律上证明这种“允许”,就必须由主管部门发给被允许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一份书面证明,这份书面证明就是机动车驾驶证,获得了机动车驾驶证就表明已取得驾驶机动车辆的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具有以下特性:
(1)法律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这些规定表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必须持有法律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如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驾吸机动车辆跳法行为。
(2)统一性联合国《关于劝告汽车驾驶人批准方式的统一最低规则》第三款提出:“①驾驶执照的批准方式和发给驾驶执照的方式、原则及方法务必要统一,务必要中央管理;②当局对驾驶执照的考试要统一标准,考验员必须要正确地进行管理。”我国的机动车驾驶证,统一采用由证夹和证卡组合的式样,证卡又分为主页和副页,其记载内容、外观尺寸全部统一。对于机动车驾驶证的批准方式、考试标准、适用范围等也是全国统一的,这与联合国的上述统一规则是一致的。
(3)通用性机动车驾驶证在国际和我国都是一种通用的重要证件。在国际上,世界各国都相互承认建交国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与我国建交国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扩经考核交通法规及安全常识合格后,可以换领我国机动车驾驶证。同样,持我国机动车驾驶证,到外国也可以换领所在国机动车驾驶证。
(4)严肃性世界各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都是由主管当局批准签发的。在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签发,并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其他任何部门签发机动车驾驶证或无证驾驶机动车辆,都将视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破坏,都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若情节特别严重,还将依照我国邢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