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收费岂是一个乱字了得?

2011-01-20 14:43:02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0年12月,河南农民时建锋因持假军牌偷逃高速过路费368万余元,被判无期徒刑。此事引起了媒体和民间的广泛关注,民间除了认为量刑过重,另外,对高速路颇高的收费,也成为公众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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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河南农民时建锋因持假军牌偷逃高速过路费368万余元,被判无期徒刑。此事引起了媒体和民间的广泛关注,民间除了认为量刑过重,另外,对高速路颇高的收费,也成为公众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可以想见,两台大货车运营仅8个月,过路2361次,尽管也有超载、运营频繁等因素,过路费是居然达到天价的368万,20万元利润是过路费一个零头。实在令人想不通。尽管有关部门也给出了较为翔实的计算方法,启示,抛开复杂的计算,仅从常识来看,高速公路的收费实在是有些过于离谱。

实际上,近年来民间对高速公路收费之高已颇有微词。尽管国内多数高速公路都打着“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营运模式来行收费之实。上世纪80年代中期,经济迅猛发展,落后的交通设施成了经济发展的瓶颈。但国家能用于公路建设的资金每年只有两亿元专项资金。于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方针被提出,并于1984年在国务院办公会议上确定下来。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出台后,沪嘉、广佛、沈大、京津塘等高速公路相继建成。尽管收费公路对我国公路建设的贡献巨大。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不少问题。

根据审计署2007年7月10日公布的2006年年度的审计报告指出,公路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了政府和一些利益集团的“财路”,各地出现了形形色色的违规收费站和违规转让经营权行为;有的地方,省直单位设一层收费站,地市县一级再设自己的收费站,设一道栏,宰一刀,竟然出现210公理8个收费站的“万重山”;有的地方还打着“收费还贷”的招牌大肆收费,然后“还贷”早已成为历史。如此种种行为,使公路的公益性受到严重挑战,有些地收费站成了“火药桶”,纷争四起。所以收费公路问题,到了不得不关注的时候了。据当年的审计调查发现,国内共有16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7省(市)还存在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多元;12省(市)的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高价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