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高速路收费过多、过高、过滥,这个问题扯了多少年,一直扯来扯去,至今也不知道谁应当对此负责。好像高速路收费管理是一个无政府主义的状态,有人生,无人管,任其自由发展。 |
河南农民偷逃天价过路费案,随着河南省高院启动问责机制,平顶山市中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及主审法官受到初步处理。严格地说,在对时建峰案未重审并做出新的法律结论之前,对4名本案相关责任人的问责也只能说是初步处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或纪律为准绳,不仅对一切犯罪嫌疑人理应如此,对违规者也理应如此。所以,无论是时建峰,还是4名法院相关责任人,最后处理结果都应当是本案事实调查清楚的尘埃落定,而不是现今的隔空打牛。
不过,我们必须承认,河南高院是负责任的,启动问责机制本身表明这里的人民法院还是有组织、有管理的。相比较而言,时至今日,我们还未看到高速路收费主管部门的表态,给人感觉他们在故意装聋作哑。河南省的收费站向法院提供时建峰偷逃368万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证据,难道收费站的主管部门可以对此不闻不问,以事不关己的态度置身事外吗?
这一次,绝对应当以时建峰案为契机,对全国高速路收费乱象进行问责。究竟每一条收费高速路根据什么收费,收费标准是否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每条道路已经收费多少,还应当继续收多少费,已经多收的高速路费如何清退……一系列的问题,都应当一一查清,给老百姓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