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注意事项

2010-11-23 21:29:31 字体放大:  

交通事故“私了”八项注意之二:遇到人员受伤不要轻易“私了”

前面虽然介绍过对伤情的判断方法,但是在此还是要强调,遇到有人员受伤的事故要谨慎行事,不要轻易选择“私了”的方法处理事故。

实践中常遇到这样的情形,即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只是感觉身体某个部位不适,以为仅仅是软组织挫伤而已,于是简单对事故进行了“私了”。但是当天晚上或第二天伤情加重,甚至死亡。

此情形经常发生在有行人或骑车人参与的事故中。因为交通事故基本都是突发性的,行人和骑车人一无防备,二无防护措施,受伤在所难免。所以,驾驶机动车碰撞了行人、骑车人,即使对方愿意“私了”,但只要称自己身体哪里伤了或不舒服,我们就要放弃“私了” 及时报警,并劝说对方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治疗。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二是,防止事态扩大化;三是,万一遇到心术不正的人“碰瓷”,我们也可以通过报警和医疗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揭露他的“嘴脸”。

交通事故“私了”八项注意之三:“私了”事故时要防止财物的丢失

“私了”事故时间虽然短暂,但是双方都是在车外进行勘查、记录和协商,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处理事故当中,而且视线也会游离于自己的财物。此时如果遇到扒窃者,就会祸不单行,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在“私了”前要将车辆的门窗关闭锁好,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另外,遇到行人或骑车人受伤进行救助时,要注意拣拾其脱落的随身重要物品,既是对私人财产的有效保护,也可以防止事后双方为财物的丢失而“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