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与用工者是两个平等的主体,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中,劳动者所享有的待遇也不相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摘自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