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一流的教师,才有一流的教育,才能建成一流的国家。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成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
进入21世纪,教师教育标准化、教师发展专业化、教师资格制度化,成为世界各国教师发展的共同趋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相继通过修订法律、制定规划、实施项目和加强培训等政策措施,提升本国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以期通过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国家教育核心竞争力。
我国目前有1600万名教育工作者,其中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有1390多万名。他们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为我国教育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应当看到,教师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挑战和新的任务,如:教师队伍素质亟待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学风建设引起社会关注,教师队伍结构矛盾突出,城乡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双师型”教师培养面临困难,中小学特别是农村教师职业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教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人事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优化。
教育规划纲要将加强师德建设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
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是一项系统工程。纲要提出,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要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此次改革试点地方制定优秀教师到农村地区从教的具体办法,探索建立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重视教师管理制度建设,是教育规划纲要的战略重点和政策亮点。要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完善教师退出机制。积极探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
教师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是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最重要的力量。我们要不断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最值得羡慕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