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幼儿教育
这里牵涉到人的年龄阶段的划分和教育对象的阶段划分问题。人一生按年龄可分为若干阶段,如婴儿期(0~3岁)、幼儿期(3~6岁)、儿童期(6~11、12岁)、少年期(11、12~14、15岁)、青年期、成年期、老年期,等等,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年龄特征、不同的需要。因此,要适合不同年龄阶段的人,教育必须分阶段进行。
幼儿教育主要指的是对3~6岁年龄阶段的幼儿所实施的教育,幼儿教育是学前教育或说早期教育的后半阶段,前面与o~3岁的婴儿教育衔接,后面与初等教育衔接,是一个人教育与发展的重要而特殊的阶段。“重要”指的是它是一个人发展的奠基时期,许多重要能力、个性品质在这个时期形成基本特点;“特殊”指的是这个阶段是儿童身心发展从最初的不定型到基本定型,转而可以开始按社会需求来学习并获得发展的过渡时期。
幼儿教育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凡是能够影响幼儿身体成长和认知、情感、性格等方面发展的有目的的活动,如幼儿在成人的指导下看电视、做家务、参加社会活动,等等,都可说是幼儿教育。而狭义的幼儿教育则特指幼儿园和其他专门开设的幼儿教育机构的教育。幼儿园教育在我国属于学校教育系统,和学校教育一样,幼儿园教育也具有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所没有的优点,如计划性、系统性等。
幼儿教育的历史及发展
教养机构根据一定的培养目标和幼儿的身心特点,对入小学前的幼儿所进行的有计划的教育。又称学前教育。西汉时期编纂的《礼记·内则》中就有关于幼儿教育的记述。中国近代幼儿教育机构始创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于湖北武昌,名为蒙养院,1922年定名为幼稚园。欧洲近代幼儿教育产生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法国牧师J.F.奥贝兰于1771年在孚日创办了世界上最早的幼儿学校。1802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R.欧文于苏格兰的新拉纳克创办了一所招收2~6岁工人子女的幼儿园。德国教育家F.W.A.福禄贝尔和意大利教育家M.蒙台梭利对幼儿教育的理论和实践都产生过重要影响。在中国,宋庆龄、陶行知、陈鹤琴、张雪门等对幼儿教育事业也都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幼儿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使儿童身心获得正常发展,为进入小学学习做好准备。中国的幼儿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1981年10月中国颁发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提出了幼儿教育8个方面的内容,即生活卫生习惯、体育活动、思想品德、语言、常识、计算、音乐和美术。纲要还指出,对幼儿全面发展的教育内容要贯穿在游戏、体育活动、上课、观察、劳动、娱乐等全部生活与活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