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2011年5月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2011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共有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2名教师,小学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幼儿园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均为在编公办教师。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5月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计划》(附件一,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011届毕业生,含尚未就业的2010届毕业生)。
《计划》中中小学“在职教师”指在浙江省内中小学任教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在职非编教师;幼儿园“在职教师”指在幼儿园任教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在职非编教师。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毕业研究生和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被录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非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给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被录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尚未就业的2010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应聘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4、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男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5、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在职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职非编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2年及以上且现在中小学任教;应聘幼儿园岗位的在职教师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幼儿教育工作2年及以上且现在幼儿园任教。以上均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0日至5月2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文化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号路与六号大街交叉口东北处)。
3、报名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二《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予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