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息县2012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2012-05-30 15:11:55 字体放大:  

(4)加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在信阳市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 大学生村干部等符合政策规定定的人员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认定合格者,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加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2年6月10日下 午17:00前向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2、面试

高中教师,小学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学前教育教师面试;小学其它学科教师不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和办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没有面试的学科考生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分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可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主要是查阅考生档案及了解考生工作或学习表现。

五、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分学科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2、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分配意见,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 以办理聘用手续(工资从2012年9月份执行)。招聘的高中教师按照报考专业,分配到相关学校任教;招聘的小学和学前教育教师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缺 编的非城区学校任教。对公示有异议且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和不服从组织分配及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公示后,达不到招聘计划 人数的不再递补。

3、签定聘用合同。所有招聘人员,全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定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4、实行人事代理。新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5、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按时转正定级,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人才中心自主择业。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公示制,凡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均在息县人民政府网、息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按政策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息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查询网址:息县人民政府网,息县教育信息网。

咨询电话:0376—5856326 1583767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