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申请材料提交受理阶段。
1、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从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起,我省将全面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各县(市、区)要在上半年“网上申报”专项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充分预测实际工作中将会出现的各种情况,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组织好本认定机构申请人员进行网上申请工作,确保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工作安排,按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过期未申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将无法进行后续申请认定程序。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填写内容一致)。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按要求打印。
(四)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合格证书发放、体检、受理申请、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工作进度安排,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于11月底完成。
各县(市、区)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早着手,科学统筹,系统规划下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吸引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按时完成今年工作任务。同时,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人士,积极申请教师资格,为我市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具体事宜,请向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有关信息可登录“新乡教育信息网”(http://www.xxjy.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