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查材料阶段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阶段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成立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与要求
(一)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7月11日—15日。
申请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到相应认定机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40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B5纸复印)和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各县区认定机构在此时间段内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报名时间。
(二)教育理论考试时间:
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者,需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上午8:30—11:00。
(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合格证书发放、体检、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1月底完成。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从今年起,河南省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将全面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发布工作进度信息,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
四、信息发布途径
我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及信息均在“开封教育网”上发布,查询详情请直接登录“开封教育网”,网址:www.kfedu.com.cn。
开封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详见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