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1年荆州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4日(公休日除外),具体时间以各县(市、区)招办报名时间为准。 |
三、考试内容
以《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大纲》(湖北人民出版社 2006年10月第1版)为依据。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11年3月12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考《教育学》;下午2:00时至4:00时考《心理学》。
2.试卷分为试卷和答题纸,考生必须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答题。答案写在试卷上或采用规定以外的笔作答一律无效。
3.考试时,各类通信设备不得带入考场。各考点要在考前向考生公布各项考试纪律。考试时考点须实行封闭管理。
五、成绩公布
1.记分方式。《教育学》、《心理学》均以百分制记分。
2.成绩的认定及公布办法。考生原始成绩由省教育移交给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划定合格线,合格与不合格名单将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bea.edu.cn﹚,﹙网址:www.e21.edu.cn﹚公布。
3.证书发放
(1)考试合格证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制作,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和省教育考试院分别加盖印章及钢印,由报名点发给考生本人。
(2)合格证遗失可向报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提出申请核实后,统一到省教育考试院补办合格证明。
4.成绩复查
(1)申请复查成绩的荆州考生,在下发当次成绩10日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向荆州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荆州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汇总盖章,并于申请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送交省教育考试院综考办统一安排复查。逾期不再办理。
(2)复查结果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荆州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或高等院校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