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机构:
请各单位在6月27日13:30至7月1日17:00期间,到市卫生局医政科领取准考证,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名单位应携带报名表格,统一领取本单位考生准考证;工作单位未在我市,而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二、乡镇助理医师(临床类别和中医类别)考生技能考务费,请各单位统一收取(14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上缴市卫生局。
三、公卫类别、口腔类别考生提前一天到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报到,缴纳实践技能考务费140元/人。各考区基地联系人方式如下:佳木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考区基地)联系人:刘陆滨 0454—8625873;省疾控中心(公卫考区基地)联系人梁 琦 0451—55153737 .
四、考生参加技能考试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明(必须是二代身份证)、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考试所需的离体牙等。
五、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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