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精讲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10-12-09 11:42:57 字体放大:  

8.药品质量验收要求

(1)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时应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3)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4)验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验收首营品种,还应进行药品内在质量的检验。

(6)验收应在符合规定的场所进行,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9、仓库保管员收货程序要求: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收货。(有权拒收并报告企业有关部门处理: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

10.药品储存要求

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专库、分类存放。储存中应遵守以下几点:①药品

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②在库药品均应实行色标管理。③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④药品与仓间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⑤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有效期的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⑥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和危险品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录。

11、药品养护工作的主要职责是:①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②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仓间温、湿度等管理。③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④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⑤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和在库时间较长的中药材,应抽样送检。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复查处理。⑦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⑧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管理工作。⑨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12.出库原则与管理制度

(1)药品出库原则: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

(2)管理制度: ①药品出库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建立双人核对制度。②药品出库应做好药品质量跟踪记录,以保证能快速、准确地进行质量跟踪。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③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的运输,应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和运程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④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危险品的运输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⑤由生产企业直调药品时,须经经营单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运。 ⑥搬运、装卸药品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防护措施。

<--执业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