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2011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44号),2011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1月13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9:00-8月11日17:00,我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zh.gdkszx.com.cn)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程序: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交费确认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办理交费确认手续。
我市交费确认时间为2011年8月9-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交费确认地点:珠海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香洲区兴华路156号,即香洲家乐福超市正门对面路口直走200米),联系电话:2288109、2289109。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考试方式
(一)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四)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定视报考人数而定。考生参加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凡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其证书均由我中心负责发放。
(四)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8〕729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五)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网址:http://www.gdda.com.cn。
附件:1. 2011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
2. 2011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