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资格考试 执业药师 通知
抄送: 省人力社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1年5月6日印发
附件1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累计从事药学工作或中药学工作共 年。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3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辅导用书征订单
订购单位(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通讯地址: 联系人:
金额合计: 汇款方式:银行/邮局
各市局订购教材请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联系,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院1号楼六层西,邮编:100044,电话:010-68001429、68001446(传真);联系人:苏力,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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