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主要介绍合同、订单、跟单的相关知识,供2012年参加跟单员考试的考生学习参考。
合同、订单、跟单
1.货物质量的主要表示方法:凭规格、凭等级、凭标准、凭牌号或商标、凭产地名称、凭说明书和图样、用样品表示
2.货物数量的主要单位
重量:克、千克、盎司、磅、公吨、长吨、短吨
个数:只、件、套、打、罗、令
长度:米、码
面积:平方米、平方码
体积:立方米、立方码
容积:升、加仑、蒲式耳
3.货物价格的主要表示方法:FOB、 CFR、 CIF
换算:
1.FOB价换算为CFR价或CIF价
(1)FOB价算为CFR价的公式:
CFR=FOB+F(运费)
(2)FOB价换算为CIF的公式:
CIF=(FOB+F(运费))÷(1-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率))
2.CIF价换算为FOB价或CFR价
(1)CIF价换算为FOB价的公式:
FOB=CIF-I(保险费)-F(运费)
(2)CIF价换算为CFR价的公式:
CFR=CIF-I(保险费)
3.CFR(CNF)价换算为FOB价或CIF价
(1)CFR价换算为FOB价的公式:
FOB=CFR-F(运费)
(2)CFR价换算为CIF价的公式:
CIF=CFR÷(1-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率))
4.货款的付款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托收、
5.交货期几种主要表示方法 (1).明确规定交货期 (2).规定在收到信用证或收到预付货款后若干天装运(3.)采用术语表示交货期
1)规定在某月内装运
2)规定在某月月底或以前装运
3)规定在某月某日或以前装运
4)跨月装运
5)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的一定时间内装运
6)近期交货术语
6.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是为了便于货物交接、防止错发错运,便于识别,便于运输、仓储和海关等有关部门进行查验等工作,也便于收货人提取货物,在进出口货物的外包装上标明的记号,包装标志有以下类型:
(1)运输标志,即唛头。这是贸易合同、发货单据中有关标志事项的基本部分。它一般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以及字母、数字等组成。唛头的内容包括:目的地名称或代号,收货人或发货人的代用简字或代号、件号(即每件标明该批货物的总件数),体积(长×宽×高),重量(毛重、净重、皮重)以及生产国家或地区等。
(2)指示性标志。按商品的特点,对于易碎、需防湿、防颠倒等商品,在包装上用醒目图形或文字,标明“小心轻放”、“防潮湿”、“此端向上”等等。
(3)警告性标志。对于危险物品,例如易燃品、有毒品或易爆炸物品等,在外包装上必须醒目标明,以示警告。
7.确认书、协议书、备忘录、意向书、订购单
(1)确认书
确认书(confirmation)是合同的简化形式,对于异议、索赔、仲裁、不可抗力等一般条款都不会列入,使用第一人称语气。根据草拟方的不同,分别命名为售货确认书(Sales Confirmation)和购货确认书(Purchase Confirmation)。这种格式的合同,适用成交金额不大、批次较多的轻工日用品、小土特产品,或已有包销、代理等长期协议的交易。
(2)协议书
“协议书”或“协议”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除非是“初步协议”(Preliminary Agreement)或“原则性协议”(Agreement in General),且协议内订明:“本协议属初步性质,正式合同有待进一步洽商后签订”(This agreement is of preliminary nature,a formal contract will be signed after further negotiation)或作出其他类似意义的声明,以明确该协议不属正式有效的合同性质。
(3)备忘录
备忘录也可作为书面合同的形式之一,但在跟单中较少使用。它在法律上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
(4)意向书
意向书只是双方当事人为了达成某项协议所作出的一种意愿的表示(Expression of Intentions),它不是法律文件,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5)订单和委托订购单
订单(Order)是指由进口商或实际客户拟制的货物订购单。委托订购单(Indent)是指由代理商或佣金商拟制的代客购买货物的订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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