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质量检查:每个在施工程,工程部巡检每周至少去1次,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现场文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电话回访:每个在施工程,公司电话回访员每周至少电话回访1次,对于客户反馈,认真记录,并于当日转至工程部和客户服务部。
9、投诉处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客户投诉时,投诉到部门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及时处理,部门无法解决时,应将投诉及时转至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及时协调、监督各相关部门处理,客户服务部填写投诉承办单(一式两份),责任人处理完后将承办单交回客户服务部,客户服务部电话落实承办情况,并于每周例会向总经理汇报。投诉至接待员处时,接待员应填写投诉接待处理单一式两份转至责任部门及客户服务部,责任部门将处理结果报回投诉接待员处,由投诉接待员电话落实结果。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立即上报总经理处理及反馈至责任部门。
10、中期验收:工程至中期时,应由设计、工长和客户共同到现场进行中期验收(设计师也可提前约请客户到现场进行设计验收),中期验收后三日内客户应到公司财务部交纳合同金额35%的中期款。 11、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当日,应由工长召集设计、巡检、客户共同到现场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三日内客户应到公司财务部交纳合同金额5%的尾款(扣除500元的量房服务费),客户凭付款收据在前台接待员处填写客户意见反馈表并开具保修单。
12、工程保修:合同竣工后,有1年的保修期。
13、客情维护:工程竣工后,保修期内电话回访员、设计师每隔一季度,应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做好客户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