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取缔、整顿九类对象
此次行动的清理整顿对象以各辖区内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职业介绍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为重点,兼顾其他场所,对以下对象进行清理整顿。打击对象:以职业介绍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的;以职业介绍为名,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的;以职业介绍为名,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取缔对象: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职业介绍许可证,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在职业介绍活动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破坏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的。整顿对象:职业介绍机构在职业介绍活动或者用人单位招工时发布虚假信息和有就业歧视行为的;职业介绍机构超标准收取求职者费用的;用人单位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的;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
以职业介绍为幌子骗财物严惩
清理整顿期间,对以职业介绍为幌子骗取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职业介绍许可证,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工商及劳动部门查处取缔。对发布虚假招工信息、向求职者收取费用、以招聘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