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按实施内容分为:组织申报、知识考核、操作考核以及综合评定四项内容。为了保证各项工作内容的有序进行,根据北京、大连两个试点地区的工作经验,我们对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材料准备、注意事项等事宜提出如下要求。
二、组织考核:
1.知识考试:(1)统一安排考场。由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确定考场(每考场30人)及其数量,并据此进一步确定监考人员数量。(2)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除对监考人员进行一般监考培训外,还应进行填涂答题卡、发放答题卡的特别培训。(3)组织考试。主考人员宣布考试时间,考场纪律,发放知识试卷和答题卡(A卡和B卡),并组织考试。(4)注意事项。①在填涂《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答题卡》时,要求应考人员注意A卡和B卡题号排列顺序的区分;②考场需准备2B铅笔和橡皮;③考试时,先发放答题卡,并讲解填涂要领,在考生填写个人信息后,再发放试卷。
2.操作考核:
(1)公布操作考核试题及论文。由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向应考人员公布各等级操作考核试题题目(含职业指导师论文题目及职业指导师论文回收时间)。报考职业指导师资格鉴定的应考人员要在参加技能鉴定前提交论文一式三份,并装袋上交。
(2)确定操作考核考场、考位、模特及考评员数量。由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各等级考生数量确定考场、考位及考评员数量。职业指导员每30人一间教室,2名监考人员;助理职业指导师每15分钟考1人,每考位1名模特,3名考评员;职业指导师每50分钟考1人(含论文答辩),每考位1名模特,3名考评员。按照《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技能考试准备通知单》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技能考核设备和资料。助理职业指导师技能鉴定要与职业指导师技能鉴定分别安排考场、考位。
(3)对考评员进行资格认定和培训。由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会同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对考评员进行资格认定和培训。考评员培训主要内容是评定卡的填涂、技能试卷评分标准以及论文评定。
(4)对模特进行资格认定和培训。助理职业指导师、职业指导师技能鉴定需要有“模特”配合,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在技能鉴定前会同就业服务机构,挑选一些熟悉就业服务工作的同志担当模特,并要结合试题要求对其事先进行培训。
(5)确定考核程序。技能鉴定考试相对复杂,各地鉴定中心要提前根据考生数量以及鉴定试题的要求确定考核程序,形成流程图,以保证考试有条不紊。职业指导师论文答辩可与技能鉴定考核一并进行,实行流水作业。
(6)注意事项。
①在填涂《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操作考核评定卡》时,考评员要严格按照《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技能考核试卷评分标准》单项最高分限制填涂,如果该项填涂分数超过最高分,则计算机阅卷系统判定该项得分为零;
②每位应考人员所用《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操作考核评定卡》不得多于三张。
3.综合评定:
(1)统一回收综合评定表和附加资料。 由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填好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综合评定表》、个人“业绩与成果”材料,及有关证明(证件)及时。
(2)进行综合评定。由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考评员依据应考人员的“业绩与成果”材料,按照“评定标准”评定应考人员的“等级”,并填涂在《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综合评定卡》(一式三份)上,同时将应考人员单位评定的“日常工作”和“协调与管理”二项评定结果填入综合评定卡中的相应栏目。
三、考后工作:
1.回收试卷和答题卡。
2.分别封存试卷和答题卡。
3.寄送有关资料。各地鉴定中心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将《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报名信息卡》、《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知识试卷答题卡》、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操作考核评定卡》和《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综合评定卡》寄送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就业服务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