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时间:
2013年9月7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2013年9月8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注: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决定,第一代身份证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方可参加考试。
各地于2013年6月28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管理及信息管理
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40. 物 业 管 理 师 | 04.考全科 | 01.物业管理 |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2.物业经营管理 |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4.物业管理实务 | |||
02.免二科 | 01.物业管理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4.物业管理实务 |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选择的报名点,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规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七、考区设置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八、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10]217号文件规定,《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2 个科目收费标准每人每科80元。
各地人社、房产(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严格按规定做好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省直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安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