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组织分工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房产管理局共同负责。
(二)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我市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15、16日两天。
考 试 时 间 |
9月15日 |
上午 |
09∶00 ~ 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下午 |
14∶00 ~ 16∶30 物业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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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
上午 |
09∶00 ~ 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下午 |
14∶00 ~ 17∶00 物业管理实务 |
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日期:5月17日-6月7日下午4时
报名网站:常州考试网
报名网址:www.czks.cn
咨询电话:86617131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在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缴费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二)凡报名参加考试的新考生,在网上支付完成后,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则报名不成功。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资格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北直街35号。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12333。
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免二科级别的还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无法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原件或毕业证书为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请考生自行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查询步骤:(1)打开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2)依次点击“学历查询”、“零散查询”,然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3)页面显示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考生自行打印后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有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应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如有需要报名发票的老考生,请于6月14日至6月27日(周六、周日休息)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四)9月1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可登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站(www.ecpmi.org.cn)查询当地销售信息。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自愿原则。参加考前培训班,应选择教学水平高、师资强,具有培训资格和良好声誉的培训机构,以免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注册测绘师等四项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事项的函》(苏价费函〔2010〕55号)精神,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两科按85元/科、《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两科按90元/科、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