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直报名点关于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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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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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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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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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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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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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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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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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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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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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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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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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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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按照《关于2010年度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的规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级别3(免一科)的报考。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信息填报。登陆省直报名点网址: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点击进入网页左边“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栏,选择“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信息填报,信息上传并接受网上审查。
2.网上报名时间:5月23日- 6月15日下午16:00(逾期不接受补报)。
3.网上支付时间:截止6月16日下午16:00前(逾期支付界面将自动关闭)
4.网上在线打印报名表时间:截止6月16日下午16:00前(网上支付成功后才能在线打印报名表,逾期打印界面将自动关闭)
(二)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老考生现场报名确认
1.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盖章),需到指定地点送交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6月21日-6月22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6:3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105室。
(3)接受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报名表上填写);
④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请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⑤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1张(照片贴于报名表右下角,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免试人员提供)。
2.老考生报名确认
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打印出的报名表左上角有档案号的考生,即为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不需接受现场资格审查,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送交报名表进行报名确认。
(1)确认时间:6月2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30)。
(2)确认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105室。
(3)老考生报名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上在线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请用激光打印机,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②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1张(照片贴于报名表右下角,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③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仅供核实,当场退回)
3.现场审查及确认送审材料及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或报名确认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请考生务必事先将现场资格审查(或确认)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
材料要求:①齐全、平整;②请事先将照片贴牢于报名表右下角指定位置;③请事先将报名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免试人员提供)装订在一起;规格为A4纸。
材料装订要求:①材料请用订书机装订于左上角;②装订材料前后顺序:报名表1份、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免试人员提供)。
六、报名其他注意事项
1.从2010年10月起,考生报名信息上报后,国家将不再受理信息更正申请。因此,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网报所填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所填信息将不能修改。
2.请考生务必按照网上报名时间进行报名,逾期不能补报。
3.考生在网上支付成功后才能在线打印报名表,请考生尽早完成网报信息上传、网上支付,网上打印报名表等相关网报程序。
4.考生按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信息填报、照片上传,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支付,才为网报成功。
5.以军官证报名的考生身份证栏填写方式为:本人军官证号后加零补足十八位(军官证号的汉字不填)。
6.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清晰证件照,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文件小于30k,可使用本文附件1“照片编辑器”进行修改。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和报名表所贴照片需一致)。
7.首次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到现场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8.老考生网报成功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送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确认,以免影响考试。
9.网上报名只审查照片,不对个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新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一旦在现场资格审查中被审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10.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考生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考试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七、费用及发票领取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两科85元/科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两科90元/科(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费等)。
对于有收费票据需要的考生请于8月13日—8月24日(节假日期间休息)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江苏建设大厦2812房间(草场门大街88号)领取。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内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结算,逾期不再办理。
八、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2年9月10日上午09:00 起登陆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查询相关通知,在线打印准考证。
九、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可登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站(www.ecpmi.org.cn)查询当地销售信息。应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自愿原则,参加考前培训班,应选择教学水平高、师资强,具有培训资格和良好声誉的培训机构,以免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十、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自成绩公布起三个月后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