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徐州物业管理师报名时间:5月16日至31日

2012-06-12 17:40:57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  [收藏此页]  复制

关于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0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15、16日两天。

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六、报考组织

(一)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新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并缴费的报名形式;老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16日9:00 — 5月31日16:00。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二)新报考者,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4日,地点: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市人才宾馆315室。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黑白打印,本人签名,“单位意见”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完整、盖章);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缴费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三)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老考生,有“考生档案号”),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学习并熟知2011年3月15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四)按照《关于2010年度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的规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级别3(免一科)的报考,各市和省直报名点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同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将所有报考人员信息和报名汇总名册、初审合格新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六)考前一周,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支付人员领取发票方式另行通知。

(七)对报考资格条件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6)85798231;考务咨询电话:(0516)85608529,80800320;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516)85805790。

七、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可登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站(www.ecpmi.org.cn)查询当地销售信息。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自愿原则。参加考前培训班,应选择教学水平高、师资强,具有培训资格和良好声誉的培训机构,以免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注册测绘师等四项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事项的函》(苏价费函〔2010〕55号)等文件精神,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两科按85元/科、《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两科按90元/科、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九、其他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间节点提醒

一、 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5月16日09:00 — 5月31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初审)时间:

2012年6月4日 09:00 — 11:30,14:00 — 17:00

地点: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市人才市场315房间

三、考试时间:

915

上午

09∶00  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14∶00  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16

上午

09∶00  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

14∶00  17∶00 物业管理实务

2012年物业管理师报名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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