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具体方法

2012-01-30 17:44:44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三、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依据招标文件的发包范围、所选用的合同条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1、工作内容总说明

工作内容总说明要明确拟建工程概况,工程招标范围。

工作内容总说明要明确质量、材料、施工顺序、施工方法的特殊要求,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工作内容总说明要明确采取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工程量计算规则问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标准计算方法。

(2)程量计算的依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产品样本、合同条款、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方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程量计算规则。

(3)计量单位采用下列基本单位:

A.以重量计算的项目--吨或千克(t或kg);

B.体积计算的项目--立方米(m3);

C.面积计算的项R--平方米(㎡);

D.以长度计算的项目--米(m);

E.设备安装的项目--台或套;

F.以自然计量计算的项目--件(个、块、樘、组);

G.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项或宗;

H.专业特殊计量单位,按行业部门规定使用。

工程量计算,一般按设计图纸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考虑,不包括在施工中必须增加的工作量和各种损耗。

工作内容总说明中要明确单价的组成。一般清单依据单价所含益的范围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完全费用单价法;综合单价法;工料单价法。清单中大都采用完全单价形式。完全单价也称是全费用单价,一般由以下内容组成:

A.人工及一切有关费用;

B.材料、货物及一切有关费用(如运输、交付、卸货、贮存、退还包装材料、管理、升降等);

C.材料及货物的装配就位;

D.设备及工具的使用;

E.机械使用费;

F.所有削切及耗损;

G.筹办免经营费及利润、工程保险费、风险金、税金,包括进口关税;

H.工料机涨价预备费;

I.征收费及一切政府部门规定的有关费用。

2、开办费项目

开办费项目(也称措施项目)目的是为了让投标人对拟建工程的实物工程量以外项目有一个大致了解。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开办费的组成因素,并对各项因素所含盖内容加以阐述,避免日后引起索赔事件。如工料价格之浮动、分包商使用总承包商的脚手架、提供包工程的用水、用电及临时厕所等。投标人对这些因素应尽可能要考虑周全,报价金额应把影响因素、杂项开支、监督、风险及其他费用的计算在内,避免投标失误。

另外,合同总价内的开办项目费用和施工措施费为包干使用,不会因工程修改做出调整,投标人对招标人所列开办费项目可以选择报价,对于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1)项目编码规则

国际通用土木建筑工程项目编码按二级用五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二位表示第一级分部工程编码,第三、四、五位表示第二级清单项目顺序编码。项目名称原则上以形成工程实体而今名。

(2)项目划分按部位、功能、材料、工艺系统等因素划分。

(3)项目以主要项目带次要项目,以大项目带小项目组合取定。

(4)项目特征应予以详细描述,并列出子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是按设计图纸所示尺寸,按净尺寸计算,不包括任何工程量和材料的损耗。任何有关材料(包括编配件)的损耗之费用,投标单位须在编报单价中统一考虑。

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说明是工程量清单的核心内容,招标人及投标人都应该予以重视。招标人在编制清单时,应明确对清单项目的质量、材料、施工顺序、施工方法的特殊要求,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项目特征,投标人在报价时,对以上信息要做到充份理解,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当充分考虑清单项目包括的单价范围,防止报价失误。项目特征的明确同样有利于工程结算,避免结算时对项目划分的争议。

分部分项工程费采用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是指完成清单项目中的工程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免材料免机械使用免管理费。税金、利润,还应考虑以下因素如保险、风险预测、各类损耗、附加项目、工程净值以外按施工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增加的工程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收费等。

4、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和指定金额

当“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和“指定金额”出现在工程项目清单时,该等项目的报价金额将全部从承包金额中扣除。根据该等项目进行的全部工程将按照下列的条款执行,并将加进承包金额内。

(l)业主代表应对已在设计要求或合同总价内包括的指定金额和暂定金额的有关使用发出指示。

(2)由业主代表要求,或继后以书面批准的一切变更及总承包商为设计要求或合同总价已包括暂定金额所完成的一切工作应由工料测量师计量和估价。当进行该计量工作时,工料测量师应给予总承包商在场及作可能所需笔记和计量工作的机会。除另有协议外,对变更指示及工程量清单已包括暂定金额所完成工作的估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施工条件及性质与工程项目清单中的工作项目类似的工作应以工程项目清单内的价格为准;

B.当工作不属前述的类似性质或在类似条件施工时,则上述价格应尽可能在合理范围内成为该项工作的价格基础,如不适用则应另作公平的估价;

C.当工作不能正确地计量和估价时,总承包商应被允许采用计日工单价,单价应用顺序如下:

a、以总承包商在工程量清单内填写的单价计算;

b、当没有填写该单价时,则以合同中日工价格中的工人薪金和机械租用价格,并加百分之十五(15%)作为一般管理费用和利润及税金而估价;

c、当根据本条第(2)款估价的工作有特制材料时,该材料须按成本加包装、运输、交付的费用,并加百分之十五(15%)作为一般管理费用和利润及税金而估价;

d、业主代表发出指示有关工程之成本价为分包商或供货商发票价目,而此工程之价格应为此成本价外加百分之十五(15%)作为总承包商的一般管理费和利润及税金。

(3)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在于工作施工后的一周内将注明每日工作用时间(如业主代表要求,还包括工人名单)和所用材料的单据送交业主代表和监理核准。

(4)减省项目的估价应以工程量清单内价格为准,惟当该项减省在实质上改变了任何余下工作项目进行的条件时,则该会下项目的价格必须根据本款第(B)项规定估价。

5、汇总表

汇总表是投标人关于本工程各项费用报价总和的投标报价汇总表本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l)开办费用;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

(3)不可预见费、指定金额和暂定金额;

(4)投标总价;

(5)投标人签署、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6、日工价格

给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临时性或新增的工程计价方法,一般包括劳务和机械设备台班两种表。

(1)当劳务按计日工作计量时,应根据由投标人填写之计日工作表中的单价计算,即以每八小时作为一工作天计算。当劳务在执行工作少于八小时的时间,将会根据每小时按照比例计算。

日工价格是指进行计日工作时,实际支付雇员的薪金;实际支付雇员的红利、奖金和其它津贴;规定的经常性开支和利润。

“经常性开支”的定义包括:

A.总办公室开支;

B.工地的监管和员工;

C.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定机构征收的所有税项;

D.因恶劣天气所造成的停工损失;

E.运输的时时间和支出;

F.生活津贴;

G.安全、康乐和福利设施

H.第三者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险;

I.假期和诊疗的支出;

J.工具津贴;

K.使用、修理和磨尖细小的工具;

L.全部非机械操作的机器、竖立棚架、脚手架和架柱、人工照明、保护覆盖、储存设施和在工地常用的一般相类似项目;

M.全部其它义务和责任。

(2)当机械设备需按计日工作计量时,应根据由投标人填写之计日工作表中的单价法。即以每八小时为一工作天计算。当机械在执行工作和可有效地使用时,少于八小时时间。将会根据每小时按照比例计算。

机械的单价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燃料动力费、驾驶者和操作费用,养路费及车船使用费、利润及税金、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