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因法律行为和无因法律行为
依民事法律行为与其原因的关系,可分为有因法律行为和无因法律行为。
有因法律行为,指行为与其原因在法律上相互结合不可分离的法律行为。无因法律行为,指行为与其原因在法律上可分离的法律行为。
七、主行为和从行为
以法律行为的相互关系为标准,分为主行为和从行为。
主行为,指不以他行为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法律行为。从行为,指以他行为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法律行为。
八、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
依据法律行为的内容,可以将其划分为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是指以物权的设定、移转为内容的法律行为。债权行为,是指以债权债务的发生为内容的法律行为。
例题:以( )为标准,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主行为和从行为。
A.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
B.民事法律行为与其原因的关系
C.法律行为的内容
D.法律行为的相互关系
答案:D
解析:以法律行为的相互关系为标准,分为主行为和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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