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及其他事项

2012-02-15 18:47:14 字体放大: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客观题)、《地籍调查》(客观题)、《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报名流程: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除外)考生登录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的考生登录省农垦总局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录所在市(地)的考区。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16日-2月23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1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2月24日(节假日休息)。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表(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单位出具的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11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为黑龙江省人才公共服务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大市场一楼),其他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四、网上缴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另加32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2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2年5月14日-5月18日到报名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五、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2年6月8日-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2年6月12日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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