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2012-06-15 15:17:48 字体放大:  

2012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2A312042了解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一、地下防水工程的一般要求

1.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分为四级。

2.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防水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二、结构自防水混凝土

1.防水混凝土宜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要严格控制砂率35%~45%。

2.基础底板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不留施工缝,外围剪力墙与底板交接处留出高于底板300mm墙体与底板混凝土同时浇筑;

3.地下室结构要分段进行流水施工或设置后浇带时,会产生竖向的混凝土施工缝,

应加设200mm宽的止水钢板,厚度为2mm,在浇筑混凝土前放置于施工缝处。

三、地下室卷材防水

(一)底板防水层施工

1.基层含水率不大于9%,底板卷材搭接缝距墙根部应大于600mm,两幅卷材长边搭接不小于100mm,短边不小于150mm,上、下两层卷材不应相互垂直方向铺贴。

2.卷材铺贴好并经检查合格后在防水卷材上面做50mm厚的C2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立面永久性保护墙防水抹1:2.5水泥砂浆,保护层15~20mm厚。

(二)墙面卷材的铺设

1.卷材沿长边搭接不小于100mm,短边搭接不小于150mm,上、下层两幅接缝应错开1/3幅宽。

2.卷材铺贴好,经检查合格后,在防水层外侧抹20mm厚的1:3水泥砂浆保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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