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设备:
每个施工段面必须配置小型拌合机、水泵、铁板、磅秤等基本机械设施。手推车、铁锹、锄头、大铲、瓦刀手锤、手凿、水平尺、勾缝条、扁担、坡度门架等由劳务合作队按施工要求自备。
二、材料要求:
工程所用石料,其材质要均匀,坚硬,不易风化,无裂纹,表面的污渍予以清除。片石形状不受限制,但其中部厚度不得小于15cm。宜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严禁使用过期失效水泥。细集料采用坚硬耐久、粒径在5mm以下的天然黄砂,砂的含泥量不大于3%。
三、安全措施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防护手套。高边坡施工要有防护绳、吊带、警示标牌等。在清除松石的施工过程中要有专人指挥,人工修坡时要注意塌方、滑坡等潜在风险,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发生。施工现场电器作业,应由专职电工按规范操作。应检查作业区内使用设备及电线的漏电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修。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穿合格劳保服装,戴标准绝缘手套。雨雪或潮湿天气,不宜在露天使用电器设备。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现场的配电盘应采取防雨雪措施。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外应作接地保护。配电盘上的各种线路应有编号并标明用途。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操作”警告标志。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
搬运石块时要注意步调协调一致,施工便道应有足够的宽度和强度,确保运输安全,人工凿岩时要防止石块崩伤操作人员。搅拌机操作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四、施工准备
施工现场要求三通一平,水泥、黄砂、石料的质量指标已经试验室抽检合格;进场的施工机具设备能满足生产要求;操作工人、施工队负责人、技术员已接受过技术交底。根据图纸要求,已做好测量放线工作,有坡度要求的砌体,应立好自制的坡度门架。施工用的水泥、砂、石料应分类堆放,水泥应下垫上盖防雨防潮。砌筑砂浆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材料实际情况,由实验员确定施工配合比,并写在标示标牌上。
五、基础测量放线
依据设计图纸,用全站仪准确放出基础四个角点坐标点位,精确测定出挡土墙基座主(横)轴线和起讫点及沉降缝位置。按施工放样的实际需要,用水准仪测量挡土墙各点的原地面高程,用以确定基坑开挖深度。设置施工水准点,在基坑底面弹出轴线及墙身线,将轴线及墙身线引出作业段面之外。
六、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前疏通地面排水系统。采用挖掘机开挖时严禁超挖,避免扰动基底原状土。挖至设计基底应预留20cm采用人工刷底、修整,确保基底平整,几何尺寸及基底高程符合要求。基底要刷成10%的反坡(即内低外高),防止墙内土的挤压力引起挡土墙向外滑动。开挖时保证边坡稳定,若遇石方则采用人工浅眼爆破。基底开挖的平面尺寸应比设计尺寸加宽50cm左右;基坑坑壁坡度应视地质条件、基坑深度、施工方法等情况,采取相应的坡比。基础开挖后若出现与设计情况有出入时,应向有关部门汇报,按实际情况调整设计。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应检查基底承载力,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应立即进行基础施工。开挖基坑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要留足回填需要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倒运。在基坑边弃土时,坑边的堆土应距基坑上口边缘1.2米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5m。任何土质基坑挖至标高后不得长时间暴露、扰动或浸泡而削弱基底承载能力。基坑开挖完成后,应放线复验,确认位置无误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可进行基础施工。
七、浆砌基础
1、砌筑前应将石料表面清洗干净,用水湿润,在基坑内外两侧立杆挂线,外侧面线应顺直平整、逐层收坡。
2、砌筑基础时应先坐浆后砌石。
3、基础沉降缝设置要求同墙身。
4、基础浆砌完成后立即用透水性材料分层回填基坑,用小型机械分层夯实,并使表层稍留向外斜坡,以免积水渗入浸泡基底。
5、基础浆砌工艺与墙身的工艺基本相同
八、砂浆拌合
1.砌筑砂浆标号为M7.5,为了保证砂浆的实际配置强度,应按不小于8.7Mpa的强度要求配料。施工配合比以重量计进行配料,采用小型搅拌机械拌合。若采用P.O32.5水泥,砂浆的设计配合比宜为水泥1:砂5.1,掺水量依据砂的含水率适当调整。砂浆拌合投料顺序为砂、水泥干拌后再加水湿拌,湿拌时间不得少于45s。砂浆随拌随用,保持适宜的稠度(30-50mm),一般宜在2小时内使用完毕。发生离析、泌水的砂浆,砌筑前应重新拌合,已超时或凝固的砂浆不得使用。拌合好的砂浆由手推翻斗车运至砌石现场,堆放在干净的铁皮上,严禁存放在地面上。
2.项目部试验人员除了对浆砌施工现场下发砂浆配料单外,还应履行“开盘鉴定”职责。所谓“开盘鉴定”就是在施工现场检查水泥、砂、拌合用水是否与配料单中的品种规格一致;检查每盘掺配的材料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砂宜装入手推车过磅,未经过磅称重的砂不得直接铲入搅拌机料斗内。宜在手推车内用墨汁标出水平线,将重量转换为体积,有利于施工的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