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省建管局《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规定,经审核,李永银等62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成果等8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刘坤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附件:
1、2010年第十四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2010年第十四批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3、2010年第十四批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