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17日-27日

2012-05-22 14:44:49 字体放大: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吉人社办字〔2012〕24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执)业资格、上半年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上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7日—27日

  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选择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考生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6.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3月19日—28日(省直报名点:08:30—11:00、13:00—15:30,周六周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所选择的考区,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请点击查看路线图 http://map.baidu.com/)。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在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二、三级翻译专业和计算机软件考试除外)。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3月19日—30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级建造师

6月1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采取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6月17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或与报考条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考试意识,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

  (一)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用书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57382、88952786。

  (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工业和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网站查询:www.ceiaec.org。

  (三)笔译翻译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站查询:www.catti.net.cn。

  (四)社会工作者考试用书与省民政厅联系,电话:0431-89152086、13089138585。

  (五)质量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431-85311126。

  (六)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用书与中国农业出版社联系,网址:www.ccap.com.cn/。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考试服务。现场确认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2.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

  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二级建造师
13元/人
每人每科36元。
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同上

  报考条件

考试
类别
所学专业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二级
建造师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
中专以上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1、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2、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资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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