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02-02 16:24:28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福建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人事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〇一二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1号),我省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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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1,下同)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下同)。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持有《福建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一)1或3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1)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已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者。

(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已取得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一项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职称指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须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2)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商人事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商管委会办公室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2月7日至3月16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办法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后,须使用A4纸打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填写《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以下简称《业绩证明》),《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两吋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2、非首次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无变更的不需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3月12日至16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2)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

(2)学历证件(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所在单位出具的《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内下载表格);

(5)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还需按免试条件要求交验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非首次报考和申请增项专业考试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3月12日至16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三)网上缴费

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3月23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1]111号)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5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0元/科。

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6月1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为合格;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为合格,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2、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

3、《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和矿业工程),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采用网络评卷,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和圆珠笔,客观题部分采用机读评卷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其他事宜

1、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应于3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等报考材料汇总,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颁发统一印制并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书店购买,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07、305室;电话: 0591-87615694、8761030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公务员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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