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水利水电复习(5)

2012-03-13 11:31:35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1F420150水力发电工程施工监理

1F420151掌握水力发电工程质量控制的内容

根据《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5111-2000),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报、开工前质量控制工作、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检验、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等。

(一)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依据

(二)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报

(三)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四)工程质量检验

1F420152熟悉水力发电工程进度控制的内容

1F420153熟悉水力发电工程合同费用控制的内容

1F420154熟悉水力发电工程合同商务管理的内容

1F420155了解水力发电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人员的要求

1F431000水利水电工程法规

1F431010《水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定

1F431011掌握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拦河闸坝的补救措施

《水法》第三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这里的取水是指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提水。

《水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水运资源。在水生生物洄游通道、通航或者竹木流放的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拦河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时修建过鱼、过船、过木设施,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妥善安排施工和蓄水期间的水生生物保护、航运和竹木流放,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在不通航的河流或者人工水道上修建闸坝后可以通航的,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时修建

过船设施或者预留过船设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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