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高空作业要求

2010-11-22 09:35:25 字体放大:  

一、基本要求

(一)高处作业的标准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强风高处作业、异温高处作业、雪天高处作业、雨天高处作业、夜间高处作业、带电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抢救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系指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二)安全防护措施

1.从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

2.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他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3.安全网必须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0.5m,长面拉直拴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上。

4.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准掉下。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和工具应该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

5.在3m以下高度进行工作时,可使用牢固的梯子或高凳,禁止站在不牢固的物件(如箱子、铁桶、砖堆等物)上进行工作。

6.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电梯、吊栏、升降机等设备垂直上下时,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控制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7.雪天高处作业,必须及时将各走道、脚手板等处的霜、雪、冰清除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8.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在脚手架或其他物架上,临时堆放物品严禁超过允许负荷。

9.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或梯子,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

10.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11.进行三级、特级和悬空高处作业时,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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