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宁夏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1-06-24 09:44:20 字体放大: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7月22日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银川市中山北街5号,电话:(0951)6021173、6041173.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每人每科5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相关要求

(一)《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试时须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1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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