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省一级建造师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2011-03-03 13:44:27 字体放大:  

五、建造师增项注册需要什么材料,怎么操作?

答:增项注册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1、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汇总表(需本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2、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增项专业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暂不需要);4、专业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报形式、程序及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具体网络操作步骤: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 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 通过右手边登陆口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进入增项系统界面 → 点击增项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增项信息的填写,保存后该人员申请信息将自动转入企业版 → 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申请入口,“未审查”状态下“操作”栏点击“查看”核对人员信息无误后保存,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到“已审查” → “已审查”状态下点击上报,之后在“审查中”状态下打印出汇总表和申请表。备齐其他材料一并报送至省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

注意事项:1、增项、变更、注销等注册登录入口填写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必须与初始注册时所填写的保持一致,其中资格证书编号:一级为执业资格证书中建设部红印下的7位流水号;二级为执业资格证书中福建省建设厅印下的6位流水号或闽建造(二)+6位流水号,初始密码为0000000.2、二级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编号无需填写闽建造(二)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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