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省一级建造师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2011-03-03 13:44:27 字体放大:  

二、建造师重新注册需要什么材料,怎么操作?

答:重新注册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1、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汇总表(申请表上需另加附一寸彩照一张)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发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5、逾期申请重新注册者应当提交达到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申请重新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重新注册的,部级系统暂不支持。

重新注册具体网络操作步骤:①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 ②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③ 通过右手边登陆口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进入系统界面 → ④点击重新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完成信息的填写,保存后该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企业版 → ⑤进入企业版,点击“重新注册”在 “未审查”状态下点击审查并保存,信息将自动转到“已审查”状态点击上报 → ⑥ “已上报”状态下点击“查看”打印出申请表,备齐其他材料后一并报送至省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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