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03-03 13:57:34 字体放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及马尾区建设局,市各建设行业协会,各一级建造师注册企业: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审批[2010]4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有关情况汇总表》,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

1、市各建设行业协会会员企业应将汇总表上报所属的行业协会;非市各建设行业协会会员企业应将汇总表及电子文档于10月15日前上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处;

2、注册地在各县(市)及马尾区的企业,直接向所在地建设局上报;

各县(市)及马尾区建设局、各建设行业协会应负责汇总各企业情况,于10月18日前将汇总表及电子文档上报我委建筑业处。请各企业抓好落实,如实填报,我委将对一级建造师执业情况开展检查。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83355860传真:83338070

电子邮箱:1303220762@qq.com

特此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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