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知识点

2012-02-03 10:11:1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70.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

(GB 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法确定。

检验报告: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l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1. 质量控制对策主要有:以人的工作质量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投入品的质量;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严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严防系统性因素的质量变异

2.施工项目的质量控制的过程:从工序质量到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的系统控制过程;也是一个由投入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开始,直到完成工程质量检验为止的全过程的系统过程。

3.质量控制方法:主要是审核有关技术文件和报告,直接进行现场质量检验或必要的试验等。

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目测法、实测法和试验法三种。目测法的手段:看、摸、敲、照,实测法的手段:靠、吊、量、套。

4.影响施工项目的质量因素主要有:“4M1E”: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

5. 材料质量控制方法:主要是严格检查验收,正确合理的使用,建立管理台帐,进行收发、储、运等环节的技术管理,避免混料和将不合格的原材料使用到工程上材料质量控制的内容:主要有材料的质量标准、材料的性能、材料取样、试验方法、材料的适用范围和施工要求等。

进场材料质量控制要点是:①掌握材料信息,优先供货厂家;②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③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损失;④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⑤要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⑥加强现场材料管理。

6.工序质量控制的内容有:严格遵守工艺规程;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及时检查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工序质量检验内容包括:标准具体化、度量、比较、判定、处理、记录工序质量控制的步骤:实测、分析、判断

7.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1.进行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2.分析调查结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3.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需处理,施工单位确定处理方案;4.事故处理;5.检查事故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要求;6.事故处理结论;7.提交处理方案。

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1.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2.重视消除事故原因;3.注重综合治理;4.正确确定处理范围;5.正确选择处理时间和方法;6.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7.认真复查事故的实际情况;8.确保事故处理期的安全。

8.项目经理对质量问题的纠正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②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③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④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⑤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验证并记录;对严重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报企业管理层;⑥项目经理或责任单位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9.项目经理部对质量问题的预防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①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因素,采取预防措施;②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③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④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⑤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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