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次的报考文件。)
六、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成绩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七、合格证书
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八、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定期注册登记制度,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满前3个月,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