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建设工程风险对策
一、风险回避:风险回避就是以一定的方式中断风险源,使其不发生或不再发展,从而避免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采用风险回避这一对策时,有时需要作出一些牺牲,但较之承担风险,这些牺牲比风险真正发生时可能造成的损失要小得多。
例题(04题):若开标后中标人发现自己的报价存在严重的误算和漏算,因而拒绝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这一对策为( )。P95
A.风险回避;
B.损失控制;
C.风险自留;
D.风险转移
答案:A
从以上分析可知,在某些情况下,风险回避是最佳对策。
在采用风险回避对策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首先,回避一种风险可能产生另一种新的风险。其次,回避风险的同时也失去了从风险中获益的可能性。由投机风险的特征可知,它具有损失和获益的两重性。再次,回避风险可能不实际或不可能。这一点与建设工程风险的定义或分解有关。建设工程风险定义的范围越广或分解得越粗,回避风险就越不可能。
总之,虽然风险回避是一种必要的、有时甚至是最佳的风险对策,但应该承认这是一种消极的风险对策。如果处处回避,事事回避,其结果只能是停止发展,直至停止生存。因此,应当勇敢地面对风险,这就需要适当运用风险回避以外的其他风险对策。
二、损失控制
(一)损失控制的概念:损失控制是一种主动、积极的风险对策。损失控制可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方面工作。预防损失措施的主要作用在于降低或消除(通常只能做到减少)损失发生的概率,而减少损失措施的作用在于降低损失的严重性或遏制损失的进一步发展,使损失最小化。一般来说,损失控制方案都应当是预防损失措施和减少损失措施的有机结合。
(二)制定损失控制措施的依据和代价:制定损失控制措施必须以定量风险评价的结果为依据,才能确保损失控制措施具有针对性,取得预期的控制效果。风险评价时特别要注意间接损失和隐蔽损失。制定损失控制措施还必须考虑其付出的代价,包括费用和时间两方面的代价。
(三)损失控制计划系统:损失控制计划系统一般应由预防计划(有文献称为安全计划)、灾难计划和应急计划三部分组成。
1.预防计划:预防计划的目的在于有针对性地预防损失的发生,其主要作用是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在许多情况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损失的严重性。在损失控制计划系统中,预防计划的内容最广泛,具体措施最多,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合同措施、技术措施。
2.灾难计划:灾难计划是一组事先编制好的、目的明确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为现场人员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使其在各种严重的、恶性的紧急事件发生后,不至于惊慌失措,也不需要临时讨论研究应对措施,可以做到从容不迫、及时、妥善地处理,从而减少人员伤亡以及财产和经济损失。
3.应急计划:应急计划是在风险损失基本确定后的处理计划,其宗旨是使因严重风险事件而中断的工程实施过程尽快全面恢复,并减少进一步的损失,使其影响程度减至最小。应急计划不仅要制定所要采取的相应措施,而且要规定不同工作部门相应的职责。
三、风险自留:顾名思义,风险自留就是将风险留给自己承担,是从企业内部财务的角度应对风险。风险自留与其他风险对策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改变建设工程风险的客观性质,即既不改变工程风险的发生概率,也不改变工程风险潜在损失的严重性。
(一)风险自留的类型:风险自留可分为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和计划性风险自留两种类型。
1.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导致非计划性风险自留的主要原因有:(1)缺乏风险意识。(2)风险识别失误。(3)风险评价失误。(4)风险决策延误。(5)风险决策实施延误。
2.计划性风险自留:计划性风险自留是主动的、有意识的、有计划的选择,是风险管理人员在经过正确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后作出的风险对策决策,是整个建设工程风险对策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风险自留决不可能单独运用,而应与其他风险对策结合使用。在实行风险自留时,应保证重大和较大的建设工程风险已经进行了工程保险或实施了损失控制计划。计划性风险自留的计划性主要体现在风险自留水平和损失支付方式两方面。所谓风险自留水平,是指选择哪些风险事件作为风险自留的对象。确定风险自留水平可以从风险量数值大小的角度考虑,一般应选择风险量小或较小,充其量一般的风险事件作为风险自留的对象。